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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新措施,三类房子将被统一拆除

2020-09-11土地论坛 A- A+

  这些年来,农村地区的变化是有目共睹的。过去,当人们提到农村时,人们首先想到的是破旧和贫穷这两个词,但现在人们并不这样看待农村,许多城市人改变了对农村的看法,特别是一些老年人,他们喜欢蓝色的水和蓝天环境,喜欢农村闲云野鹤的生活,可以享受农村地区的大自然的舒适。

  近年来,国家努力改变农村面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重视民生,特别是农民的土地管理。

  我们都知道,土地是农民的根,农民非常重视土地,特别是宅基地。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确权认,农民的宅基地也得到了确权。在确认农村宅基地权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些工作人员说,农村许多房屋闲置,院子里长满了杂草,有些房屋已经倒塌,但还占用着土地。

  这种群体情况确实有,随便在农村转转,可以看到很多空房子,有的家庭出去打工,所以门窗用砖头封死了,用来防盗,这些人,几年后还是会回来。

  也有多年来无人居住的房屋,这些房屋破旧不堪,庭院荒凉,杂草高如一人。我们都知道,土地是一种宝贵的资源,更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以确保所有居民都有东西吃,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生存问题,虽然粮食的经济价值并不高,但它可以解决人们的温饱问题,在生活中,粮食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对农村来说,加强土地管理是重中之重。对于在土地所有权方面发现的问题,对被拆迁和拆迁的房屋实行统一管理和统一拆除。

  一、非农业户口居民

  虽然有些人不是农业户口,但他们非常喜欢农村,所以在农村也有一所房子。他们在业余时间到农村去钓鱼和种菜,享受田园生活的乐趣。这些人的房子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资源,但大多数时候没有人居住。

  这一现象也违反了有关规定,在土地权利确认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此类房屋将纳入拆迁对象,土地也将被收回。

  我们村的情况就是这样。王阿姨的儿子很多年前上了大学,他的户口变成了城镇户口。他在城里已经有了自己的住宅,但是王阿姨的儿子非常喜欢农村生活,所以在假期里,他会回到农村去一段时间,享受乡村生活的乐趣。他小时候在农村长大,所以他对农村有着深厚的感情。

  但是,王阿姨他的儿子觉得,他们回来不习惯和别人一起住。所以他们自己买了房子,但房子大部分时间都是闲置的,忙的时候,每年都不回来住一次。土地确权后,王阿姨儿子的房子被列为拆迁的对象,但王阿姨的儿子也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非常合作。

  二,违反“一户一宅”规定的房屋,将被拆除或者收回

  我们都知道。国家明确规定一户一宅,但有些居民有两栋或两栋以上的房子。在农村确实存在这样的现象,在许多农民盖了新房子之后,老房子仍然闲置在那里,虽然不再居住,但没有被拆除,我们村子里有好几座这样的破房子。

  在这方面,没有引起农民的注意,农民认为这是一件自然的事情,他们自己的房子,有自己的决策权,在这片土地确权之后,农民们才学到了一些政策知识,知道房子不住人以后,就必须马上拆掉房子,不浪费土地资源。

  有些农民有自己的小心思,虽然盖了新房子,但老房子没有被拆掉,以为可以给自己的子孙留下更多的财产,也会留下一条回去的路,当孩子对自己不孝顺的时候,他们就会回到老房子独居。

  有些农民到城里买房子,家里的老房子还保留着,也有些人进城买房子,但家里老人仍然住在农村,这样的房子是不能拆迁的,因为老人和儿子分开了家庭,老年人有自己的户口,这种情况是不能拆除的。但是,如果老人和他们的孩子一起登记,他们只能实行一户一户的制度。

  村里有个老农民,名叫刘荣。他的儿子很听话,工作很努力。经过十多年的辛勤劳动,他掏出了家里的积蓄,在城里买了一栋房子,但农村的房子没有被拆除。当土地被确认时,刘荣的房子被包括在拆除物中。虽然刘荣愤愤不平,但面对政策,他还是什么也没说,农民在这方面表现都很好,对政策很有反应。许多农民保留着这座老房子,但他们对这一政策还不太了解,他们一知道就同意拆除。

  三,三年以上无人居住的房屋

  必须补充的是,房子虽然空了三年,但这房子的主人没有在城里买房,即使他们三年多没有回来,房子仍然不能拆除。房子仍然是他们的,他们有宅基地权。

  改革开放以来,许多农民发展起来,有些农民头脑灵活,到其他地方去赚了很多钱,他们在当地买了房子,但是家里的老房子没有搬走,在这种情况下,这样的房子也被列为拆迁的对象。

  村里的赵东宝多年前去呼和浩特当建筑承包商。有一年,建筑公司给了他十几栋房子,他自己留下了一套,于是他就在那里定居下来,搬了他孩子们的户口。这样,他家里的老房子属于空房子,十多年没人住了,这次也被列为拆迁的对象,当然,赵东宝对这件事一点也不在乎,老房子对他来说,没有什么意义了,就把它拆掉吧。以上三种情况,就是这次土地确权之后列入拆迁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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