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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女生遭奸杀疑案蒙冤人今提出国家赔偿788万,张志超:希望类似冤案不要在任何人身上发生

2020-06-02华商连线 A- A+

  华商报连续报道的“山东中学生奸杀女生疑案”又有新进展:6月1日下午,张志超的代理律师、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枫依法向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提出了总额788万余元的国家赔偿,其中人身自由赔偿金188万余元、精神抚慰金600万元。

  张志超是山东临沭县人,今年31岁,案发前系山东省临沂市临沭二中新校区高一学生。2005年1月10日清晨,山东临沭二中新校区高一女生小梅(化名)在学校失踪。一个月后,其尸体在教学楼三层一停用的厕所内被发现。2005年2月12日凌晨,高一24班班长、不到16岁的张志超被警方带走调查。第二天,临沐县公安局以涉嫌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将张志超刑事拘留,之后批捕。2006年3月6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志超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1年起,张志超及母亲马玉萍开始申诉。

  2017年5月,最高法立案审查该案。同年11月16日,最高法认定张志超案 “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指令山东省高院再审。山东省高院经过6次延期,于2019年12月5日在淄博中院不公开开庭再审此案。出庭的检察员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山东高院依法改判张志超无罪。2020年1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张志超无罪,当庭释放。

  张志超的辩护律师李逊、王殿学告诉华商报记者,张志超案是一起典型的冤假错案: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DNA实验室曾在2018年作出一份鉴定书,这份鉴定书证明死者的尸体上没有被告人张志超的任何DNA生物痕迹;同案以包庇罪被判三年的王某某多次表示,口供是在办案民警的诱导下形成的;几位证人也证实,事发当天早上,张志超曾在操场跑早操,根本没有作案时间;现场血迹等没有进行鉴定;侦查存在严重的程序问题——案发时,张志超不满16岁,讯问时无监护人在场……

  6月1日下午,在张志超的委托下,袁枫律师向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袁枫介绍,张志超的国家赔偿申请总额为788万余元,其中包括被羁押5449天的人身自由赔偿金1889440.7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600万元。“考虑到张志超目前的实际生活情况,请求法院先行赔偿100万元。”袁枫介绍,除此之外,张志超还请求山东省原办案机关在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山东日报》等国家和省市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为赔偿请求人恢复名誉,以消除错误判决造成的负面影响。

  6月1日上午,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张志超说,他和妈妈特别信任李逊律师团队,国家赔偿的事由律师全权负责,他和妈妈目前在南方某市姐姐家居住,因此6月1日下午不会去临沂市中院亲自递交国家赔偿申请。张志超说,788万对普通人来说,确实是笔巨款,但他相信,没有人愿意拿15年去换这笔钱,也没有人愿意用一年去换牢狱之灾这种经历。“不是所有的东西都能用金钱交换的。”

  6月1日上午,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张志超的妈妈马玉萍说,她感觉儿子的身体恢复得还不是很好,经常感到乏力,颈椎、腰椎也不是很好。下一步,他们准备给志超找份工作,那样,融入社会的步子可能会更快一些。“希望国家赔偿问题能尽快解决,这样志超的案子就算彻底结束了,志超也就可以真正重新开始了。”

  无罪获释4个多月来,张志超在家做些什么?是否适应新的生活?获得国家赔偿后有哪些规划和打算?6月1日上午,华商报记者与张志超进行了深入对话。 谈离乡: 故乡给自己留下痛苦回忆,以后不打算回去

  华商报:无罪获释4个月来,你都做些什么?

  张志超:2020年1月13日无罪释放后,先是在临沭老家呆了几天,上坟祭奠了父亲等逝去的亲人,之后,我和妈妈来到南方某城市看望姐姐,因为疫情等因素,就在这里住了下来。疫情紧张那几个月,一直呆在家里,疫情缓解后,大部分时间还是呆在家里,偶尔出去转转。

  临沭给我留下了痛苦的回忆,看到那些熟悉的景象,很容易想起以前的事,心情就变得不好起来,以后也不想回那个伤心的地方了。我和妈妈都很信任李逊律师,申请国家赔偿的事已全权委托李律师他们,所以,6月1日下午递交国家赔偿申请,我和妈妈就不回山东了。

  华商报:现在完全适应了新的生活吧,身体恢复得怎么样?

  张志超:在监狱时,一切都有规矩和规律,每天几点起床,什么时候整理床铺,被子要叠成什么形状,几点吃饭,几点上工等等,都有明确的要求。这些对我影响很大,现在每天起床后,不由自主会将床铺整理得干干净净,被子叠得整整齐齐,这都是长年养成的习惯。

  在监狱期间,由于长期低头、弯腰工作(缝纫),导致颈椎、腰椎变形,出狱后已经晕倒两次,一直吃药物治疗。申诉那几年,压力很大,落下了神经衰弱、失眠、掉头发的毛病,现在每天晚上仍然休息不好,需要吃药。

  15年没和家人在一起生活,回来后天天和家人在一起,感觉很幸福。在此要特别感谢李逊律师、王殿学律师、李蒙老师,以及关注我案子的所有媒体朋友,没有你们的关注,我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

  在监狱呆的时间长了,感觉自己的性格都有些封闭。出门后,别人说的话自己听不太懂,说的事情自己不知道,心里就不太舒服。所以,出来这一段日子,总是不愿出门,也不想和别人说话,自我感觉还是没有真正融入社会。

  张志超说,现在每天起床后,会不由自主地将床铺整理得干干净净 谈冤案: 希望类似冤案不要在任何人身上发生

  华商报:看到你戴帽子的照片了,很帅气。

  张志超:(笑)就是因为头发掉得厉害,所以才戴帽子,不是因为戴帽子好看。

  华商报:5月29日是你出狱的第一个生日,这个生日是怎么过的。

  张志超:这个生日其实没怎么过,因为1月13日无罪获释当天,李逊律师等人就给我买了一个大蛋糕,对我的“重生”表示庆祝,那一天就是当生日过的。5月29日生日当天,妈妈和姐姐表达了对我的祝福,能和家人在一起,真的很幸福。

  华商报:刚刚举行的全国两会,你平反的案子分别被写进最高法、最高检的工作报告,你对此怎么看?

  张志超:报道我看了,说明最高法、最高检对冤假错案的重视以及有错必纠的决心。我过去的15年已经浪费掉了,现在能平反,还是要感谢各级法院、检察院能公平公正审理我的案子,特别感谢律师、媒体的大力帮助,希望类似冤案不要再在其他人身上发生。

  华商报:回家这段日子,和以前的同学、朋友有过联系吗?

  张志超:没有,15年没和他们联系了,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春节期间和因“包庇罪”入狱的同学王某某互相祝福、问候了一下,希望以后有机会见面好好聊聊。

  张志超说,在家没事时会看看书,弥补一下自己以前缺少的经历 谈未来: 不知道自己适合干什么,对未来没有方向

  华商报:你看书的样子很认真,如果没有这个案子,你的生活可能完全是另外一个样子。

  张志超:如果没有这个案子,我的生活会有多种可能,选择也会有很多种,或者是读书求学,或者从事一份不错的工作,都是可能的。但发生了这件事,我就不再去想这种可能性了。

  社会发展太快了,现在大家都从手机、网络上获取信息,我入狱之前,手机和网络没现在这么发达,所以我不习惯用手机和网络。在家没事的时候,我会看看书,弥补一下自己以前缺少的经历,否则,我会很焦虑,不知道自己将来要干什么,会干什么。

  华商报:你都看些什么书?

  张志超:我看的书有科技方面的,有心理学方面的。只有学习、了解当前的新技术、新发展,调整好自己的心理,才能尽快适应现在的生活。

  华商报:融入社会,适应社会,需要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你在这方面有哪些想法?

  张志超:入狱后,我一直做的缝纫机,别的没有经历过,所以现在感觉没有方向,不知道自己适合学什么,未来才能更好地生存、生活,所以心里很着急。加之自己选择很少,也没有能力,所以很焦虑。

  6月1日下午,张志超的代理律师袁枫向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 谈婚姻: 还没有工作,谈论婚姻为时太早

  华商报:对于国家赔偿的具体内容及总额,你之前和律师沟通过没有?

  张志超:我和妈妈特别信任李逊律师他们,所有事项全权委托他们处理。

  788万对普通人来说,确实是笔巨款,但我相信,没有人愿意拿15年去换这笔钱,也没有人愿意用一年去换牢狱之灾这种经历,不是所有的东西都能用金钱交换的。

  华商报:获得国家赔偿后,你对自己的人生和未来有哪些规划?

  张志超:申诉期间,母亲欠了不少债务,获得国家赔偿后,先要把这些债还上,其他慢慢再说。暂时没有婚姻方面的计划,毕竟还没有完全融入社会,再说也没有工作,谈婚姻问题有些太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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