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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阴阳合同”的法律风险

2018-11-30 A- A+

  案例:李某与王某达成协议,将其130平方的房子以135万元价格出售给王某。为规避税费,双方以100万元成交价签订了一份“阳合同”进行备案,王某向李某付款100万后办理了过户手续。后双方发生争议,王某称双方交易价格就是100万元,不再付余款。

  起诉到法院后,双方各执一词,经法院调查审理后确认,100万元成交价的“阳合同”属于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价格条款无效。135万元成交价的“阴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王某应再向李某支付35万元房款。虽然李某要回了剩余的房款,但若李某不能举出足够证据,就有可能遭受巨大的财产损失,并且对于多出的税费也仍由李某补缴。

  法律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案例启示:

  由于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需要交纳的各类税费较高,于是“阴阳合同”应运而生。所谓“阳合同”是交房产部门查验和备案用的,其内容是做低房价以减少税费支出或做高房价以获得更高的贷款。而“阴合同”才是反映实际销售价格。“阴阳合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为当事谋取一定的利益,但其背后的风险巨大,往往会得不偿失。

  一是无法全额收回房款的风险。由于存在价格差异且无银行监督,买方有可能不按期支付备案价格外的房款或者恶意要求以备案价格进行交易。

  二是行政或刑事处罚。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出存在偷税行为,则不仅会被追缴税款,还可能被处以罚款,甚至可能因触犯刑律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再次出售时承担较高费用的风险。由于在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的价格低于实际成交的价格,将来买家如出售该房屋时,可能就要面临承担高额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的风险。

  买卖双方在二手房交易时要认清“阴阳合同”的危害和风险,不要签订“阴阳合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市场秩序,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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