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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不能完全交给市场

2017-09-18 A- A+

  近期,仙女湖区对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实行分级审批备案制,切实把责任担起来,管理严起来,使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政府指导性更强,市场自主经营更充分。笔者为此举叫好。

土地流转

土地流转

  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营体制改革的重头戏。然而多年来,土地流转只需村民和村小组同意即可,行政干预少,市场化运作可能引发一些问题,如农业产业结构单一、业态不新、效益不高、合同期限过长,甚至造成养殖场泛滥,加剧农村面源污染。如何用好政策,最大限度激活农村土地经营管理体制,让产业发展起来,让村庄美起来,让农民富起来,亟待政府这只有形的手加以引导。

  项目未动,规划先行。当前农村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主要原因在于没有产业规划。今年我市推动的乡村两级重点工作中,就有在乡镇成立规划所这一工作内容,但其工作核心指向为加强农村建房规划整治,对产业规划这块并没有涉及。因此,有关部门可以考虑将产业规划纳入到乡镇总体规划当中,对不符合产业整体规划的项目不支持、不审批,杜绝产业“碎片化”发展,使农村产业招商方向更明确,产业扶持政策制定更精准。

  鼓励流转,利益共享。农村问题需要农民自己解决,依靠群众是我们各项工作胜利的法宝。在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完成后,农民与土地开始“划清界线”,农民除享受租金和务工外,没有享受到产业项目带来的增值收益。因此,应当鼓励农民以土地、劳务等多样化的股份投资方式,适度参与经营,建立新型“农商”合作关系,让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强化管理,分级审批。强化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就是要规范村集体土地流转,严格审批程序,提高土地利用效能,对农村集体土地划定流转范围和项目建设红线,对有污染、产值低、不开发的流转土地逐步退出经营,按照流转面积大小、产业方向,实行村、乡、区三级审批制,同时征求国土、规划、农工部门意见,对流转土地报县区农工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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