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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房拆迁是按户口人数算吗

2017-10-10 A- A+

   大城市的房屋拆迁比小城市多而频繁,特别是一些经济发展好的城市,如北京、上海的。有些人住的房屋属于公房,现在面临拆迁的问题,需要进行补偿。那么,上海公房拆迁是按户口人数算吗?农权法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公房拆迁

  上海公房拆迁是按户口人数算吗?

  以面积计算为主。

  上海市拆迁补偿安置人口参考标准

  应安置人口的认定标准一

  截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连续满一年,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在本市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且居住在被拆迁房屋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应安置人口的认定标准二

  截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未满一年,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在本市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居住在被拆迁房屋,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一)拆迁范围内应安置人口的未成年子女;

  (二)因工作需要调回本市的干部、职工及其随迁家属,在拆迁范围内直系亲属处落户的;

  (三)因离休、退休、退职从市外迁回拆迁范围内家中的;

  (四)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

  (五)本市居民因应征入伍、出国(境)而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又恢复户口的;

  (六)本市居民因服刑、被劳动教养、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等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又恢复户口的;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安置人口的认定标准三

  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不具有拆迁范围内的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在本市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一)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未成年人,且其父母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

  (二)户口从被拆迁房屋内迁出,且拆迁时仍处于迁出状态的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不包括已在外地结婚的);

  (三)因应征入伍而注销户口的人员;

  (四)因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而注销户口的人员;

  (五)户口不在本市的人员,因结婚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满两年,且其配偶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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