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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要“合并”!确权过的农田如何变化?

2019-07-23 A- A+
  
       随着农村土地改革的发展趋势,土地整理已变成2019年土地革命工作的重中之重。殊不知,随着乡村土地整理更新改造工作的进行,很多农户朋友担忧怎样进行此项工作,特别是目前土地整理工作早已基本完毕,土地确权是不是已获得确定?事实上,它是农民盆友对农田整合的误会! 农村土地的整合关键是对乡村分散农田的整合。根据"一块块块状、几块一整片"的农田互换,能够将分散的农户盆友手上的零散耕地集中化起來,处理农村土地切分难题,大规模、不断地耕地,提升农户的栽种生产量。而农田整合的关键前提条件是确保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制度,重视农户自愿的标准!因而,农村土地的整合并不是要占领农户手上的农田,只是要规模性整合分散在农户手上的农田!
       在第三轮土地承包中,绝大多数农村土地分散零散承包,农田确定工作都是在第三轮土地承包时依据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登记的。同时,国家明确提出,要确保土地承包利益长期性平稳,农田整合不轻易取回农户早已确定的农田。可是,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的要求,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展农田整合更新改造,提升农田耕种效率,减少农民朋友的栽种成本费! 
        农村土地集成化的关键目地是提升农村土地的综合性利用率,减少农户的栽种成本费。殊不知,目前乡村仍有很多闲置不用土地。这种闲置不用的土地不但奢侈浪费了土壤资源,并且阻碍了农村土地改革的发展趋势。因而,乡村闲置不用土地也将获得整顿。依据"土地管理法"第37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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