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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策 注意:这5种情况子女将失去宅基地

2017-10-25 A- A+

  据了解,现如今大部分的农村地区实行的是“地随房走”的政策,即子女在继承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之后,其宅基地的使用权一同随房屋转受给继承人。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是可以依照“地随房走”的原则进行处理,子女也并不是想当然的就可以继承父母遗留的房屋。因为,一旦出现下列这些情况之一者,将不可再继承父母宅基地的使用权。

  第一,子女户口迁出,已经不属于村集体成员

  这种情况是指父母是农村村集体成员,可是子女的户口已经迁出,不属于村集体,那么确权完成后,子女不在享有继承父母宅基地的权益!

  第二,宅基地长期闲置或房屋长久失修,其子女不可继承

  依照2017年最新的宅基地政策,闲置两年及以上的宅基地将会被集体收回,所以,将要被集体收回的宅基地,其子女是没有办法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的。

  第三,违规使用的宅基地,将会被强制收回,不可继承

  目前,很多宅基地也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况,而在土地确权之后,违规使用的宅基地将会被集体强制收回,所以,宅基地继承便无从谈起。

  

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策 注意:这5种情况子女将失去宅基地

 

  第四,子女已经独立有自己的居住场所,长期内和父母分开居住的

  如果子女已经成年,并且长期和父母分开居住,自己也有了自己的居住场所。那么为了村集体其他成员的利益,将不在支持继承父母的宅基地。

  第五,超出宅基地标准使用面积的部分不可继承

  依据《土地管理办法》,我国农村的宅基地遵循的是一户一宅的原则,且对宅基地的使用面积是有严格要求的。由于历史原因,很多农村家庭的宅基地都是超标使用的,而在此次开展的土地确权工作中,超标的部分将不予确权,所以,超标部分也将不可继承。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宅基地确权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进行确权,对于“一户多宅”、违规用地建筑将不予确权,而得不到确权的宅基地以后遇到征地或者拆迁,其相关权益将得不到有效保障。

  农村宅基地政策的一点点变化,都牵动着全国农民朋友的心。那么今年,宅基地又有哪些走向呢?

  1、加快宅基地确权登记

  目前,农村宅基地确权的政策正兴起的火热,政策规定是按照一户一宅、面积法定的规则来进行确权登记。但是现在还有很多农民对宅基地确权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总觉得自己家的地就是自己的,却不知道如果不确权,将来很可能面临不能抵押、不能转让、售卖价格低的局面。所以,宅基地确权一定要赶紧办理。

  2、超占宅基地收费

  由于历史因素导致的农户房屋占有面积超过了规定面积的,超出部分将按照规定缴纳一次性有偿使用费。各位农民工兄弟,这点不是开玩笑,在很多地方这项政策已经开始实施,赶紧看看你家有没有超占宅基地吧!

  3、鼓励宅基地腾退

  像很多在外打工的农民朋友,其实家里的宅基地就没人料理荒废了。那么这种情况下有一个办法就是退出宅基地,因为退了之后国家还会给予一定的补偿。如果家在偏远山区,国家甚至鼓励移民搬迁,并且会进行安置补偿。

  4、腾退的宅基地鼓励复垦生产

  对于农户腾退出来的宅基地,国家的规划是进行再次利用,目前实施的有“三小”政策,也就是小果园、小花园、小菜园的生产建设,并且会按照面积给予经济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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