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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费这几类“特殊”人口都可以领,最多可补偿10万!

2017-10-16 A- A+

  这年头,农民挣钱不容易,一年辛辛苦苦,出的气力最多,挣的钱却最少。除了种地有限的收入外,其余都是在外地打工挣的辛苦钱,一年到头,再刨去吃喝、孩子上学、养活老人,能剩下的钱实在没有几个。所以,如果能遇上国家征地补偿的机会,农民朋友们一定要认真对待,因为这样能改善生活的机会可不多。记住:征地补偿费这几类“特殊”人口也可以领,最多补偿10万元!不要忘记申报了!

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

  第一类:户口外迁的在校大中专学生

  现在谁家有个大学生,那可高兴坏了咱农民。在每年新生入学的时候,会有一些考上大学的农村学生将户口迁到了学校,但其生活来源依旧是在农村的父母提供,实际并没有脱离原集体经济组织。所以这些农村大学生依然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权利,可以参与征地补偿款的分配。

  第二类:外出当兵的义务兵 农民服兵役

  这些年,在国家的号召下,很多农村青年都选择了当兵或者服兵役,对于这类人来说,只是暂时脱离了原来的村集体组织,但仍旧是村集体组织成员,按规定,应享受同其它集体组织成员相同的权利,享有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

  第三类:征地后的死亡人员

  一般来讲,死亡人员由于丧失了民事主体资格,是不能获得征地补偿费的,但是如果死亡时间是在已经将其纳入征地补偿安置对象之后,那么就还是应该享有分得征地补偿款的权利,所得收益由继承人继承。

  第四类:征地确定之前出生的新生儿

  这个和征地后死亡的人员情况有些类似,按规定,征地补偿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获得征地补偿费的,应给予分配。征地方案确定之前出生的新生儿,已经取得本村户籍,应获得相应的征地补偿费。

  第五类:户籍仍在本村的出嫁女

  对于每个村集体成员而言,都会有获得征地补偿费的权利,而户籍仍在本村的出嫁女,只要本集体组织成员没有将户籍迁出,就应当享有其所在户籍地的征地补偿费请求权。因为对于她们而言,如果土地被征收又没有获得补偿,就等于失去了生活保障,所以这类出嫁女应获得征地补偿费。

  近年来,征地补偿可谓是红红火火,但对于信息闭塞的农民来讲,有时候都不知道自己家里有些“特殊”人口也可以获得一定的征地补偿款。所以,如果家里有这几类“特殊”人口,一定要记得想相关部门申请,毕竟农民挣钱不容易,能有一点是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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