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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房屋征收时,要走哪些法定程序?不遵守会怎样?

2018-04-17 A- A+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的土地成了抢手的香饽饽。农村的土地从所有权上来说归集体所有,但经过确权后就有了相应的承包经营权,相应的土地被征收,会给予经营者一定的征地补偿金。不过在征收时,一定要按照程序进行,那农村土地房屋征收时,要走哪些法定程序?不遵守会怎样?

  整个征收过程也是有一定程序的,不是说征就征。按照征地的流程,以征地报批为分界点,分报批前与报批后两个阶段。

  一、报批前须完成的准备工作

  1.发布拟征地公告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该在村委会或者村民小组张贴书面的拟征地公告,告诉村民要征地了,公告的内容包括:征地范围、面积、用途;补偿方式、标准、安置途径等。

  2.征询村民的意见

  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乡镇政府,就公告内容征询村委会与村民的意见并记录在册,协调解决。同时,必须告知村民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果有村民提出听证要求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举行。

  3.如实登记并和村民共同确认

  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会同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去征收范围内对被征收土地的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如实登记,并经三方共同核实确认登记内容。

  

 

  二、报批后必须进行的征收程序

  4.发布征地公告正式开始征收

  得到省级政府或国务院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县级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将征地公告在村委会或者村小组进行张贴公告,正式进入征收程序。

  5.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在张贴征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被征地村民可在10个工作日内要求听证,国土资源部门应当组织并听取村民意见,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修改。

  6.将补偿安置方案报批备案

  县级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将公告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村民的不同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省级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征地工作。

  不遵守的后果: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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