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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征地信访材料

2018-04-19 A- A+

  信访是我国居民表达意愿反应情况的一个重要渠道,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违规行政、滥用职权等问题严重,民众可以通过信访的途径表达诉求。信访需要提交信访材料,那么违法征地信访材料怎样写?下面由农权法律网小编为读者就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违法征地信访材料怎么写

  ***访局:

  我们是福建省**市城厢区**镇**村、**村拟将失地的村民。对于**市政府拟违法强征土地14.7297公顷(含100多户住房和财产)的恶劣行径提出强烈抗议。并认为**市人民政府(20**)第**号文件违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作出的闽政地[20**]号批复同意**市城厢区2013年第八批次建设用地违法。

  基于以上原因,我们先后向**市城厢区信访局、**市国土局和福建省国土厅提出行政请求和复查复议申请。(详见附件)区、市、省国土资源部门均对我们上访中提出的征地违法、程序违法、补偿不合理等问题的陈述事实基本默认,但却有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的胡来结论——依据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号批文征地合法。为此,我们100多户上访的村民代表不得不依据信访条例向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誓死信访。

  重申我们的信访理由如下:

  一、征收基本农田违法

  **市人民政府谎报基本农田土地性质,骗取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3]**号批文违法。

  证据:

  1、**市城厢区人民政府2003年树立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牌子

  2、区农业局等保存的基本农田保护区档案;

  3、至拟征收前村民均都收到的政府种粮补贴;

  4、政府颁发的集体所有制耕地承包书。

  法律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基本农田的征收批准权限为国务院)

  2、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5条(基本农田保护区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3、国土资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的通知》第三条

  二、征收程序违法及条款违法

  1、征收前未征求基层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村二委也不知情) ——参与权

  2、未告知村民被征收土地的实际用途和四至范围(红线图至今不肯公示) ————知情权

  3、霸王条款违法。公告落款为2013年12月18日,公告规定被政收房屋的所有人的补偿登记时间为2013年12月12至2013年12月19日(**村)和2013年12月19日至12月26日(**村)而**村的村民是在12月26日后从内部消息里得知该征地公告的,也就是说在公告还未发布到村民时,己被该公告第7条“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财产权

  4、因该公告有准备为强征埋下伏笔之嫌,当然也缺失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申诉权

  5、方案公告仅有土地的谎骗公告,而房屋和工厂等建筑物的补偿方案不同时公开公布,明显有腐败倾向,准备暗箱操作违反二公开一监督之意。 ——监督权

  三、补偿标准违规不合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惠农政策相违背,严重地侵犯了原告人的财产权与农户宅基地用益权。

  中央2014年1号文件第20条“除补偿农民被征收的集体土地外还必须对农民的住房,、社保、就业培训给予合理保障,因地适宜采取、留地安置、补偿等多种方式确保被征地的长期受益。”而**市人民政府补偿标准还是套用2011年前一直沿袭的标准[根据:**市莆政综(20***)27号2***年三月十日(**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中的耕地等分项补尝标准均无改变。]

  本建设用地据镇书记介绍:征收后将以150万元/亩的起拍价供给房地产商搞房地产开发小城镇。而农民得到的土地征用费为1.04万元+安置补助费0.64万元,合计为1.68万元/亩(因为它们把所有的具有千年历史的优质基本农田谎报为果杂地)。应了征你一头牛,赔你一只鸡的讲法。而且没有确实可行的安置方案。用党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和“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铁律一对照,**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方案(2013)第**号与城厢区20**年第八批次建设用地文件早该见鬼去!

  四、地方政府违法违规强征破坏生产。

  *国土资访告【2014】**号于2014年5月5日受理我们不服“*国土资信查【2014】8号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请求复核的申请书中告知:“将在30日内书面答复你们(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将另行通知),请耐心等待,并配合办理。“的通知。可是城厢区**镇的三紫片区拆迁办竞于5月13日发出强制拆迁的通知,经省厅出面得以阻止。

  国办发【2014】**号中关于“坚决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和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与政府机关不得直接参与和干预应由拆迁人承担的拆迁活动的通知刚下发几天,**镇政府不执行,竞还是在我们按照省国土资访告[2014]***号要求:耐心等待配合办理的还未接到答复的6月12日,**镇政府在未告知的情况下,违法组织强征队伍,出动挖掘机3台突然对还未土地面积确认和未签署土地使用权转移手续的挂果累累的**特产龙眼树进行无情铲除破坏。村民们发现后自发潮湧到案发地强力阻止,镇政府在群情激怒下,不得不败退散去。现被村民扣留作案工具—260型挖掘机一部,日夜轮流看守。经统计被镇政府破坏龙眼树400多棵,今年将少收成龙眼生果1500多公斤。谨请上级主持公道,让农民的利益得到基本的保障。

  五、信访请求。

  1、强烈要求福建省人民政府认真核查土地性质,撤销闽政地[2013]**号批复同意征收城厢区2013年第八批次建设用地文件。

  2、强烈要求**市人民政府遵守土地法及相关法规,撤销征收城厢区2013年第八批次建设用地文件,重新规划依法征地和依法修改征收集体所有制土地补偿标准。

  3、撤销与征地项目不相符的所谓“三紫片区改造拆迁指挥部”并限制其非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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