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拆迁补偿标准,是被征收人最为关心的一个问题,知道了补偿标准,被征收人就能够自行计算自家的补偿金额,看一看是否和征收方给的一致,如果补偿金额太低也可以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经常就有被征收人说:我在哪都看不到拆迁公告,我这房子都快被拆了还不知道他们给的钱合不合适,能不能告诉一下我们这里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啊!”
在处理征地拆迁案件的咨询中,很多朋友都会问这个问题,要想知道当地的补偿标准,首先要明确我国法定的征收程序是如何进行的(以征地公告发布为起始)。
征收程序
一、征收土地公告
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二、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三、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四、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五、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组织实施机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费用支付:在方案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六、土地交付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查询方式
了解了征收程序,如果要查询当地补偿标准,大家可以在公告出台后,直接向拆迁工作人员询问或到拆迁办的办公室进行查询,如果受阻的话也可以从网上进行查询。
接下来为各位介绍网上查询本地补偿标准的具体步骤(以北京市为例,仅供参考):
第一步:在浏览器中搜索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征地公告等文件,基本都在各地的省、市国土资源网站发布)。
第二步:进入官网,寻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点击打开。
第三步:打开之后在搜索栏搜索征地补偿标准,之后从中寻找自己所在地区的征地公告。(注意时间)
第四步:之后就可以看到自己所在区域的征收补偿标准了(征收补偿标准及安置方案公告中都有载明,以大台村为例)。
注:如果被征收人未能在网上搜索到本地的征地公告或补偿安置方案等文件,可以直接向有关部门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从部门官网下载)依申请来得到自己想要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