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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政府强征土地应该怎么办

2018-05-02 A- A+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应该知道有些地方政府,打着政府征地的旗帜为开发商征收土地。这种情况政府是没有权利强征土地。那么,政府强征土地怎么办呢?如何判定政府强征土地是否合法,政府强征土地的正规程序又是什么?农权法律网小编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一一解答。

  

 

  一、遭遇政府强征土地应该怎么办

  即使是政府,如果没有满足强征土地的条件,没有按照强征土地的正规程序进行土地征收,任何人都有权就相关政府的这一行为进行上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政府强征土地怎么办

  1、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

  2、具体涉及到土地及房屋补偿标准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当地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

  3、政府只有依法实施征收并依法将征收补偿款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动土施工。

  (二)政府强征土地合法性的判定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征收土地根据面积和性质需要经省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因公共利益征收不愿意可以依法强制征收。但是如果不是公共利益,而是普通的商业开发,双方关于补偿的价格没有谈妥,可以拒绝。比如修公路、铁路等涉及公共利益的国家工程,可以依法强征。而私人的商品房开发可以决绝。

  二、正规的征地的程序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2、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3、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

  4、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政府强征土地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如果不是公共利益,而是普通的商业开发,双方关于补偿的价格没有谈妥,可以拒绝。如果是为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而进行的土地强征,那么每一个人都应该积极配合政府的这一行为。如果您对这方面有更多问题,农权法律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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