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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国家始终要发展新农村建设?原因在这里!

2019-08-30 A- A+
      事实上,“新农村建设”一词并非是一个新鮮的概念 ,在很早以前以前就早已出現了。长期以来,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和关注都是政府部门的重要思想。通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农村的变化也是日新月异飞速发展。问题来了,政府为什么要提出大力发展新农村建设呢,这与以下几个问题是分不开的。

       一、农业生产滞后,还未踏入现代化的轨道
       尽管农业在历经二十几年的发展后,获得了十分大的进步,使十几亿人的吃饭问题获得了基本保障,但现代农业发展并沒有一个非常坚固的基础,还有很多地区是家庭承包制,要想在乡村推行土地集中化运营模式还要走很长的路。
       除此之外,农业不具有较高的自主创新和转化能力,农业技术含量较低,还没有使农业劳动生产力低的现状得到完全的改观。还有就是会经营、有文化、掌握高技术的新型农民数量还比较少,再加上农产品种类结构同市场需求之间还有着非常大的差距,农产品的商品化程度相对较低,农业生产还没有在现代农业的轨道上发展。
       二、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在扩大
       我国经济发展尽管经历了二十几年迅速发展的过程,使乡村的外貌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乡村老百姓的收益也获得了迅速的提高,可是,乡村老百姓收益的提高同城市对比还是比较落后的。从总体上来说,在收益和消费上,城乡居民之间的差别是在不断加大的,  它是对中国经济发展不利的现象。而且,农民增收的基础还相对薄弱,不具备将一个稳定增加收入的长效机制建立起来的能力。
       三、农户的利益都还没获得充足的保障
       一是农民朋友们的土地利益遭受损害。近年来,因为经济发展的迅猛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导致征收土地的经营规模在不断发展,在征收土地的过程中展示出的难题也在慢慢增加,尤其一些地区出現了非法将农户农用地征占的状况,将农户的农村土地征收,农户小伙伴们拿不到合理的安置和经济补偿金,失地农民的合法权利没得到保障,还使得一些群体事件的发生,随之维护农户利益规章制度的健全,这种难题已经逐渐解决。
       二是农民工的利益遭受损害。据统计,我国目前大概有1.2亿名民工,这不但牵涉到民工的群益和身份的转换,还牵涉到城镇化建设、现代化的系统的进程。可是在一些城市企业中,长期拥有着对农民工开出不平等的条件和给予农民工不公正待遇的现象,甚至在有些地区还推出了对农民工进城就业和流动的歧视性规定,这不仅损害了农民工自身的权益,而且还造成了农民工子女教育不平等的局面。

       四、乡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比城市差很多
       在前几年,许多人曾表示我们中国人的乡村就如同是全世界的非州,我国的城市就如同是全世界的欧州。一直以来,我们國家资金投入在农村建设的精力相对偏少。在乡村,洗手间、水电工程、路面等基础设施都广泛较弱,配套设施十分不完善,如医院、学校、文化场所等,生产生活条件都比较落后,而城市早已发展的非常健全了,要把建设乡村这件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的整体规划中,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回报乡村的总体目标实现,这样才能够将农村落后的情况彻底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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